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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床》侵权案已经落幕

1999-09-0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施 诺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至目前为止中国著作权赔偿金额最高并首次经由强制执行方式执行的《墓床》侵权一案终告完结。已故诗人顾城之子顾木耳8月24日在北京海淀法院召开的执行案件现场兑现会上获得《墓床——顾城谢烨海外文集》一书的侵权赔偿费近14万元。因为赔偿金额的巨大及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诸多曲折,该案一直为媒体所关注。据最新可靠消息表明,作家出版社对此间个别媒体报道的某些失实及片面之处表示遗憾。

顾城是中国现代诗坛上颇具争议的著名诗人,身前因其独特经历一直为众人关注。其妻谢烨也是颇有名气的诗人。二人过世后,遗留作品问题不时在文坛引起波澜,《英子》一书曾经被高价拍卖,有关诗人及其故事的作品也一直为出版商所热衷。

顾木耳在《英子》里即有过叙述,是顾城之子,亦是顾城与谢烨辞世后的唯一法定继承人,现年10岁。1998年,其祖父顾工作为木耳代理人起诉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墓床——顾城谢烨海外文集》侵犯了其著作权,理由是该书出版未取得他的许可,也未向其付酬。此案由北京海淀区法院受理,经过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被告方——作家出版社存在侵权行为;今年6月初,法院终审判决作家出版社赔偿顾木耳经济损失近14万元。

8月24日,海淀区法院召开了执行案件现场兑现会,这是北京市金额最大的一次兑现会,有27个单位和个人领到了执行款,金额达1028万元,顾木耳亦是这次“强制执行”的受益者之一,他的祖父代替他拿回了近14万的赔偿款。

出版社涉及此案最深的编辑杨德华在此间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说,最早由顾城夫妇生前两位好友———作家虹影及赵雨恒将一个纪念性质的作品展交给出版社出一纪念性文集,1993年11月该书出版,曾经收到顾城之姐顾乡的信件对此事表示感谢。

作家出版社对此案的一个看法就是他们对于此间媒体报道中说出版社有意不付稿酬一事感到委屈。据说,此书在1993年付印之时,作家出版社即对稿酬一事有过非常慎重的考虑,但最终出问题却是在时间差上。因为小木耳虽然是合法继承人,但其监护人官司一直在进行。基于各种原因考虑,作家出版社并未很快付酬,当顾乡取得木耳监护权及顾城遗产继承权时,此案已经提交法院。在1995年发生的一段插曲也足以证明出版社并未回避稿酬一事。当顾工首先为此事提出诉讼时,作家出版社同意给予优厚酬金,按照规定此书稿酬标准适用国家1990年的标准而非最近颁布的30-100元1千字标准。为避免今后不必要的麻烦,出版社希望这笔稿酬最终由小木耳本人领取,这被认为是1998年此案引爆的一个伏笔。

此案引人注目的另一热点是,它的最终完结是通过强制执行的程序。据法律界有关人士说,该程序的执行是在被告人完全拒绝履行法律裁决时才能执行的。作家出版社说这使他们给公众留下一个不愿履行法律义务的印象。但是该社编辑杨德华说:“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误会。”据悉在作家出版社上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后,便开始履行此一义务。据出版社人士说,曾经将赔偿金及诉讼支票交至海淀法院财务科,但法院表示不收支票。而后负责此案件的法院有关人士以尚未接到中院明确通知为由,将此事搁置下来。7月,顾工提出执行申请,由此造成此案的此番最终结果。

出版社有关人士说,《墓床》一书是出版社对顾城夫妇一种纪念性的表示,这种作法对于其遗孤小木耳在日后将会有很大的意义。作家出版社希望此事能引起出版界及法律界的重视:对于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何使其完善,以避免出版社及作者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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